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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4年度「涉外公務人員英語專業訓練班」實施計畫

作者 : 人事主任楊榮梓 最後更新日期 : 2024-12-27 資訊群組 : 忠孝行政
主旨:檢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4年度「涉外公務人員英語專業訓練班」實施計畫及推薦表各1份,請於113年12月30日(星期一)前推薦符合資格且有興趣參加者,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113年12月10日總處授發字第1130200256號函辦理。

二、人事總處為培養涉外公務人員於國際會議及接待外賓等場合,具有直接溝通之英語專業能力,爰辦理旨揭訓練班,預計分新銳班及精銳班2班期實施。

三、旨揭訓練班推薦參訓對象及錄取人員訓練期間等相關說明如下(詳請參閱實施計畫):

(一)參訓對象、資格及人數:

1、分精銳班及新銳班2班實施,每班各24名:行政院及 所屬各機關現職人員,經銓敘審定為薦任第6職等或相當職務以上人員,並以處理國際事務人員(使用英語溝通)使用英語溝通為優先,其次為辦理需英語溝通能力業務之中央及地方機關人員。

2、精銳班原則為全民英檢中高級以上程度者,新銳班原則為具備相當於全民英檢中級以下程度者。

3、參訓人員須檢附民國109年以後通過相關英語測驗 (如多益、雅思、托福、全民英檢等)之成績單或及格證書等相關證明文件;如薦送機關學校就推薦與訓人員之英語程度認定足堪勝任本訓練者,得免附證明文件;無證明或證明已逾期者,另應配合參加公務人力發展學院(以下簡稱人力學院)辦理之英語能力檢測(預計採線上測驗方式進行)。

(二)推薦及遴選:由本府就符合資格者推薦參加,並排定優先順序(推薦人數不限),人力學院將參考業務涉外相關性、推薦參訓人員英語能力及機關衡平等原則遴選之。

(三)錄取人員訓練:包含線上前導學習、實體課程(每班各計4週)、訓前及訓後英語評量等。

(四)實體課程期程:預訂為114年6月30日至7月25日(新銳班)、8月4日至29日(精銳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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