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教育部辦理「113年公教個人專戶退撫新制宣導講習會」一案
最後更新日期 :
2024-09-26
資訊群組 :
忠孝行政
主旨:有關教育部辦理「113年公教個人專戶退撫新制宣導講習會」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9月18日臺教人(四)字第1134202885A號函辦理。
二、案緣112年7月1日以後初任教職員及公務人員,應適用個人專戶制退撫制度,上開制度規劃於114年1月1日起開放參加人員得依自身風險屬性評估,於自主投資平台選擇適宜之投資組合,為利各學校參加退撫儲金之公教人員熟悉自主投資平台功能及操作等相關事宜,教育部規劃自113年10月15日至同年10月18日,於北部、中部及南部各辦理2場次旨揭講習會。
三、為利訓練資源共享,有意參加者,請於113年10月4日(星期五)前完成報名(報名資訊請參閱附件),另各場次名額有限,教育部將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至額滿為止。
四、經洽學務管理科表示,給假及課務是否公付或自費由各業務單位依權責自行評估,經審視儲金新制變革對適用教師退休金權益影響甚鉅,如教師確為新制儲金制適用對象,得核予公假及課務排代。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9月18日臺教人(四)字第1134202885A號函辦理。
二、案緣112年7月1日以後初任教職員及公務人員,應適用個人專戶制退撫制度,上開制度規劃於114年1月1日起開放參加人員得依自身風險屬性評估,於自主投資平台選擇適宜之投資組合,為利各學校參加退撫儲金之公教人員熟悉自主投資平台功能及操作等相關事宜,教育部規劃自113年10月15日至同年10月18日,於北部、中部及南部各辦理2場次旨揭講習會。
三、為利訓練資源共享,有意參加者,請於113年10月4日(星期五)前完成報名(報名資訊請參閱附件),另各場次名額有限,教育部將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至額滿為止。
四、經洽學務管理科表示,給假及課務是否公付或自費由各業務單位依權責自行評估,經審視儲金新制變革對適用教師退休金權益影響甚鉅,如教師確為新制儲金制適用對象,得核予公假及課務排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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