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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財福德宮提供獎學金給予錄取實驗中學、竹中、竹女學生,請符合資格的學生前往辦理!

作者 : 教務主任陳威銘 最後更新日期 : 2021-07-16 資訊群組 : 教務處
新豐文財福德宮優良子弟獎助學金獎勵辦法
新豐文財福德宮為推行社會公益,鼓勵菁英學子培育成為社 會優秀人才,制訂「優良子弟獎助學金獎勵辦法」據以獎勵表揚 轄區之優秀子弟。

壹、資格:
一、落藉本宮轄區(新竹縣新豐鄉員山村、忠孝村、山崎村) 學子或本宮轄區學校(忠孝國中、忠信學校、仰德高中) 畢業學生。
二、國中畢業考取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國立新竹高級中學、國立新竹女子高級中學之優良子弟。
三、高中畢業考取國立台灣大學、國立清華大學、國立交通大 學(不限科系)及國內公私立大學醫學系之優良子弟。

貳、申請辦法:
一、考試前攜帶准考證(考試證件)與學籍或戶籍證明文件至 新豐文財福德宮文昌帝君」神祇前參拜、祈福登錄。
二、考試放榜錄取高中或大學時,攜帶或傳真「錄取通知」至本宮申請。
三、本宮管理委員會審查後公開表揚與獎勵。

参、表揚與獎勵:
一、考取高中頒發「獎狀」與「獎助學金新台幣伍仟元;考取 大學頒發「獎狀」與「獎助學金新台幣壹萬元」。
二、本宮慶典時公開表揚暨頒獎獎勵。
三、錄取高中、大學名單與優良事蹟刊登於本宮當年發行之農民曆,廣為宣揚以作為後學子弟之楷模。 肆、本辦法之制訂與修正經本宮管理委員會通過施行之。

請先致電 03-5597166 聯絡人:余子妹 陳桂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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